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生調整修讀專業管理辦法(修訂)

發布者:胡學軍發布時間:2018-07-27

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生調整修讀專業管理辦法(修訂)

中南大教字[2017]14

2017628日校務會通過)

第一條為了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學生個性發展,培養具有創新創業意識和能力的高素質專門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主席令第39号)、《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主席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允許本科學生在适當情況下調整原修讀專業,轉入新的專業學習。

第二條調整修讀專業工作堅持教育、教學質量第一的宗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在校全日制學習的本科一年級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調整修讀專業後有利于自身發展的,可申請調整修讀專業。

第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調整修讀專業:

(一)入學後違紀受到處分且在處分期内的、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

(二)已修課程有不及格或加權平均成績低于80分的;

(三)根據學校招生政策不允許轉專業的,如文瀾學院、自主招生錄取、藝術類專業、國際聯合辦學項目等學生;

(四)經學校研究确認其他不适合調整修讀專業的。

第五條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僅限在提前批次、同學科内相關專業間調整;申請轉入提前批次專業學習的,須符合提前招錄專業要求的各項條件。

第六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隻能調整修讀專業一次。

第七條轉入轉出專業實行雙向選擇,由轉入專業所在學院擇優錄取。學院成立由書記、院長為組長、教學副院長、副書記、教師代表、教學秘書組成的院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院調整專業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咨詢、報名、考核、提出拟轉出、轉入學生名單等工作。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長任組長、教務部和紀委監察部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校工作組,負責對學院拟接收學生名單的審核以及對整個轉專業工作的監督等工作。

第八條各學院申請轉出的學生不得超過該專業同屆人數15%,轉入計劃控制在該專業同屆人數 5%。根據具體情況,每年學校可進行适當調整。

第九條調整學生修讀專業每學年集中辦理一次,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前四周。具體程序如下:

(一)學院公布實施細則與計劃。各學院根據本辦法和本院人才培養的實際,制定本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包括學生轉出的原則與要求、接收轉入學生的條件與要求、具體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工作安排等)和各專業轉出、轉入學生計劃,并予以公布。同時報送教務部學務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學生申請,轉出學院審批。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調整修讀專業申請,填寫《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調整修讀專業申請表》(附件一),經學院審批同意,并經上網公示無誤後,連同其他材料送交申請轉入學院。

(三)轉入學院組織考核。轉入學院根據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條件審核,然後采用筆試或面試的形式對通過條件審核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擇優選拔,确定轉入人選。條件審核結果、綜合考核成績以及最終拟轉入結果均需進行上網公示。

(四)學校審核發文。學校工作組對轉入學院提交的拟接收專業調整的名單進行審核、并報學校批準後發文公布。

(五)後續相關手續辦理。各有關單位根據調整修讀專業學生名單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學生因身心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含休學創業、退役後複學等)不能繼續在原專業學習的,可以在學校規定的轉專業工作時間外申請個别調整專業,但低分錄取專業的學生不得提出向高分錄取專業的轉入申請,大二以上(含大二)跨學科大類的調整專業申請者,須降一年級修讀。休學創業或退役後複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學校視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第十一條申請個别調整修讀專業的程序如下:

(一)學生提出調整修讀專業的申請,經所在學院同意,由學院報教務部審核。

(二)教務部審核後将學生申報材料交申請調入學院,調入學院對學生進行學習能力的考核,并簽署意見。

(三)經校務會批準通過後發文。有關單位根據調整修讀專業學生名單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獲準調整修讀專業的學生應按照調整後的專業收費标準繳納學費。

第十三條調整修讀專業的學生必須按照調入專業教學計劃的要求,修完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才能畢業。原專業已修必修課程要求不低于調入專業課程要求的,成績有效;凡不符合調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的課程及學分,可作為學生的任選課成績記載。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1791日期起施行,原《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生調整修讀專業管理辦法(試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教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