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學生學業預警辦法(試行)

發布者:胡學軍發布時間:2018-07-27

中南大教字〔200728

20071121日印發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科學生的學業管理,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提高對學生學業的指導性、預見性,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高我校本科教學質量,根據《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學生修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學業預警是指學校依據本科學生修業的有關規定和各專業全程培養方案的有關要求,對全校本科學生各階段的學習情況進行通報,對可能無法順利完成學業的學生予以警示,并采取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幫助學生完成學業的制度。

  第三條 學業預警的原則是以人為本,通過學校、學生、家長之間的溝通與協作,對在校本科學生的學習情況進行适時引導、監控,促使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幫助學生成人成才。

  第四條 學業預警的對象為全校全日制本科學生,重點是有下列情形的學生:

  (一)必修課程或專業選修課考試不及格的;

  (二)一學年所修讀課程學分不足40學分,或平均學分績點低于2.0的;

  (三)一周曠課累計達到 8學時以上或因其它原因受到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四)學習成績大幅度下滑的;

       (五)因故辦理了延長學習年限的;

       (六)其它可能影響學業完成的情形。

  第五條學業預警由教務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所在學院負責。

教務部在每學期考試課程成績登錄結束後,在兩周内根據全程培養方案中課程設置的要求,對學生考試成績等數據進行維護和更新後對各學院予以公布,同時對全校學生學業預警情況進行綜合協調。

學生工作部(處)負責檢查各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和班主任開展學業預警的工作情況,了解和掌握全校學生學習的總體狀況和學業預警的有關情況,将學業預警工作狀況和工作成效作為各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和班主任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各學院依據全程培養方案和各專業的教學執行計劃,對學生的課程考試成績及學分取得情況進行對比分析,發出警示,采取有針對性地的措施,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條學業預警分學期進行。每學期分期初預警、期中預警和期末預警三次。

  (一)期初預警。每學年(期)開學後的3-4周,各學院對上一學期有不及格課程的學生和違紀舞弊學生提出警示。

       1.對課程考試不及格和因考試舞弊受處分的同學分别發出預警通知書。

       2.每學年第2學期對畢業班學生畢業資格和學位資格進行初審,指導不符合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二)期中預警。每學期第910周,各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和班主任應對期初發出學業預警學生的學習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學生勤奮學習;對曠課的學生發出預警;同時安排任課老師或優秀學生輔導,以增強其自信心和學習主動性。

  (三)期末預警。每學期第1416周,各學院應根據接受預警學生學分取得情況,幫助其制定有效的選課和重修計劃,同時應對全體學生做好考風考紀教育,提倡誠信考試,杜絕舞弊現象的發生。

  第七條 每學期開學後第三周,各學院教學秘書将課程考試不及格學生名單名單進行統計後,交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對每學期進入學業預警範圍(含課程考試不及格、考試舞弊、曠課等)的學生,下達《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學生學業預警通知書》(見附件1),由學生和輔導員簽字。《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學生學業預警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給學生本人,另一份由各學院輔導員存檔。

  第八條 各學院要根據警示情況,及時做好學生的幫扶工作,同時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制定針對性措施。對于所有受到學業預警的學生,輔導員應分别談話并作好相應地的談話記錄。對受到二次以上學業預警通知書或辦理了延長學習年限手續的學生,在加強管理和引導的同時,及時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定期溝通學生各方面情況,并作記錄。

       第九條各學院應對學業預警的學生實行動态跟蹤管理,及時填寫《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學生學業預警情況登記表》(見附件2),對學業預警的情況進行詳細記載,輔導員應及時整理好每個預警學生的《學業預警通知書》、以及輔導員預警談話記錄、輔導員和學生家長溝通紀錄等材料,建立學生學業預警檔案。

       第十條 各學院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教學秘書、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及班主任應密切配合、分工負責,及時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和學業完成情況,共同做好學業預警工作。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教務部會同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