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

發布者:鄭盼發布時間:2020-01-0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和提升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幹意見》(教研[2009]1号)、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入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結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特點與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是一種突出應用性、職業化要求的研究生培養類型,其區别于側重理論與學術研究的學術型學位研究生,旨在培養有特定職業背景的高級專門人才。“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産學結合為途徑”,是專業學位教育改革發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第三條各學院(中心)必須根據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特征與目标,緊緊圍繞并充分體現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發現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就業與創業能力,積極探索适宜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

第二章管理體制與學制

第四條學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管理工作原則上實行學校、學院(中心)、專業學位授權點三級管理體制。研究生院主要從學校宏觀管理層面制定能夠促進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管理規範化、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的相關政策與制度,并對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學院(中心)負責對所屬各專業學位點建設與發展工作進行指導,并負責對其培養質量進行有效控制;專業學位授權點負責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管理與培養工作的具體組織與實施。

第五條各專業學位授權點應成立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指導委員會,負責制訂本專業學位的培養标準和方案、建設課程體系、開展質量評價等工作。學校在“研究生培養指導委員會”下設“專業學位分委員會”,負責對全校專業學位的培養标準與方案制定、課程建設、質量評價等工作進行指導。

第六條各學院(中心)、專業學位授權點應充分發揮導師組及導師(含合作導師)在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導師組及導師權力的行使與責任的履行。

第七條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2—3年,具體由各專業學位點根據本學位點的具體情況和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規定來确定。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學習(含專業實踐)任務或未能參加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的,由本人于答辯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所在導師組、學院(中心)同意并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後,準許延長學習年限,但延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八條研究生的管理,納入學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範圍,在獎助金等方面享有與學術學位研究生完全相同的待遇,具體辦法見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學費的收取辦法與标準,按教育部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對新增的學校自主設立的全日制專業學位點,給予三年建設期,學校将每三年進行一次考核。對生源嚴重不足、就業率低、培養質量差的,學校将予以暫停招生、直至取消學位點。

第三章培養方案與課程建設

第十條各專業學位點應依據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學科專業實際,并遵守各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的相關要求,制定本專業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第十一條培養方案的制定必須充分體現“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産學結合為途徑”的基本改革方向。其培養目标、學習要求、課程體系與結構、學位論文、實習與實踐教學要求等,應與相近專業的學術型研究生有明顯區别。

第十二條培養方案的内容包括培養目标、主要研究(實踐)方向、學分、課程體系與結構、中期考核、實習與實踐創新能力要求、開題報告、學位論文撰寫與答辯等。培養方案由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組負責制定,經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由學院(中心)審查并報研究生院審定、備案後實施。培養方案的論證與制定,必須有相關專業實際工作部門的專家參與。

第十三條課程體系框架與課程内容的設計是培養方案的核心内容。課程體系和課程内容的設置,必須充分體現理論聯系實際的要求,側重于運用理論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同時,應積極推進其與國際、國内職業資格認證的有機銜接。

第十四條各學院(中心)應根據專業學位課程建設、實踐基地建設等需要,加強師資隊伍培養和建設;基礎課程與主幹課程(含實踐課程)的任課教師每門課不得低于2人。

第十五條學校及各學院(中心)應重視專業學位課程建設和案例庫的建設工作。課程建設宜采用課程組負責制方式進行。主幹專業課程都應有數量匹配的教學案例,案例庫建設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學校對主幹課程(含實踐課程)與案例庫的建設提供專項經費支持,并進行定期檢查。

第四章雙導師制

第十六條為适應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要求,該類研究生培養實行校内導師與校外導師(聘請的校外實際工作部門專家)共同指導的“雙導師制”。各學院(中心)、專業學位點應結合本學科以及行業特點對“雙導師制”的建立、實施方式、具體要求等進行細化并落實。

第十七條校内導師主要負責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校期間思想政治、課程學習、科學研究、專業實踐等方面的指導工作,校外合作導師主要負責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實習基地或單位的專業實習、實踐能力培養等指導工作。

第十八條各學院(中心)、專業學位點應重視、加強校外合作導師隊伍建設,積極吸收相關行業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參加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以切實提高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實踐能力。校外合作導師應實質性地參與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教學活動特别是實踐教學活動。校外合作導師的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學校根據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客觀需要撥專款用于導師組建設。

第十九條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的具體職責按照《中南财人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責任制實施辦法》、《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和《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位點導師組工作職責與導師組長選聘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及各學院(中心)應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通過有計劃地派出校内教師到企業、政府等實際部門任職(或挂職)等方式提升導師隊伍的專業實踐經驗與教學能力,并逐步完善專業學位導師遴選、聘用、培訓、評價與激勵制度,提高導師隊伍整體水平。

第五章課程學習

第二十一條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管理,研究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門課程并經考核合格後取得相應學分,課程總學分為30學分。各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課程學習學分的基本組成為:(1)公共課,馬克思主義理論課與第一外國語各3學分;(2)專業基礎課與專業課24學分。

第二十三條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經導師同意選修的其它課程為任意選修課,取得的成績和學分可以列入成績總表,但不作為畢業資格審核的規定學分。鼓勵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跨學科選修相關課程。

第二十四條跨學科考入我校的,還須修讀至少4門本科階段本專業主幹課程并考試合格,否則不能進入學位論文撰寫階段。所修課程必須列入個人培養計劃但不計學分。主幹課程由各專業學位點自行确定。

第二十五條課程教學一般應在第二學期或第三學期(三年學制的專業學位為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具體由各專業學位點自行确定。

第二十六條授課方式應主要采用案例教學、模拟教學、情景教學等能夠體現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特征與培養要求的互動式、探究式教學方法。

課程的考核方式可以靈活多樣,多種考核方式并用。任課教師應注重學習過程(到課情況、學習态度、學習表現等)考核與能力考核,着重考察學生運用所學基本知識和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任課教師對學生課程學習成績應按學校要求及時登錄成績系統。

第二十七條申請課程免修,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通過與所申請免修課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科目的國家級或國際職業資格認證考試;(2)學校規定的其他情形。申請專業課程免修須經所在導師組及學院(中心)同意,并報研究生院審核。

第六章專業實踐

第二十八條實踐能力提升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核心。各學院(中心)應充分認識到實踐教學的重要性,并在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過程的各個方面予以體現和執行。

第二十九條專業實踐教學包括課程實習與綜合(畢業)實習。課程實習主要在校内(如實驗中心)完成,綜合實習在實習基地或實習單位完成。

專業實踐教學的時間必須不少于半年,其中,在實習單位集中實習的時間不少于4個月。

第三十條為确保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工作做到常态化,真正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各學院(中心)應根據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實際情況,以“産學結合”為目的建立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基地(或聯合培養基地)。同時,學校将其納入研究生創新教育基地建設體系,并予以經費支持。

第三十一條各學院(中心)應重視對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效果的考核與評價工作,并按照各專業學位的特點,制定出詳細的實踐考評細則。特别是要加強對學生綜合(畢業)實習的管理與考核,所有實習材料包括實習計劃、實習鑒定、實習報告、實習成績等都應認真整理後歸檔保存。

第七章碩士學位論文

第三十二條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修滿培養方案所要求的最低學分、達到《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碩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後,方可進行學位論文開題與撰寫工作。

第三十三條學位論文選題必須結合行業或企業等所面臨的實際問題,要有明确的專業背景和行業應用價值,而不提倡純理論研究。選題應該來自于社會實踐或生産實際第一線,可将研究報告、規劃設計、産品開發、案例分析、項目管理成果、發明專利、文學藝術作品等作為主要内容,以論文形式表現。

第三十四條論文開題報告的撰寫、審核等應依照學校的相關規定;論文開題工作應該在第三學期第九周前完成。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研究與撰寫過程,必須嚴格遵守學術道德規範;學位論文要有新見解或新發現。論文字數原則上不少于2萬漢字。

第三十五條學位論文的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關行業領域具有高級職稱(或相當水平)的專家。

第三十六條學位論文的撰寫與印制、檢測與盲評、答辯與學位申請等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主要結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特點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學校關于碩士研究生管理的其他規章制度,同樣适用于專業學位研究生。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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